新研究显示即便是生活在开放海域的鬼蝠魟也不喜欢长途迁徙 视频:新研究显示即便是生活在开放海域的鬼蝠魟也不喜欢长途迁徙 据美国国家地理(撰文:Michael Greshko 编译:曾柏谚):大洋型鬼蝠魟比想像中还要不喜欢长途迁徙,新发现将大幅影响保育方针。 看来人类可不是在自然界中唯一一个厌倦通勤的物种,新的研究显示即便是生活在开放海域的鬼蝠魟,也乐于待在某些区域胜过长途跋涉。 经过多年的追踪资料、组织样本采集与基因检测,新的研究成果推翻了过去对这种神秘巨鱼生活型态的认知,同时也凸显了面对过渔威胁的保育处境。 鬼蝠魟属(Manta)辖下有两个物种,一种是珊瑚礁型的阿氏前口蝠鲼(Manta alfredi, reef manta ray),另一种则是大洋型的双吻前口蝠鲼(Manta birostris , oceanic manta ray);大洋型鬼蝠魟展翼最大可达七米,重达两公吨,相较之下只能达到5.5公尺的珊瑚礁型鬼蝠魟可就娇小了些。不过二者都是藉由滤食来获取食物,张开大嘴过滤海水中浮游生物、鱼卵与磷虾等等,偶尔遇到小鱼也是不会放过加菜的机会呢。 另一个也在蝠魟亚科(Mobulinae)辖下,很容易跟鬼蝠魟搞混的则是蝠鲼属(Mobula, 鲼音同奋),两方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鬼蝠魟的嘴巴开口朝向身体前方(Terminal Mouth),蝠鲼的嘴巴开口则是朝向腹面(Ventral Mouth)。 如同须鲸或是鲸鲨这样的远洋滤食者一般,长期以来科学家始终认为大洋型鬼蝠魟会随着食物分布到处迁徙,在全球海域漫游数千公里,过去甚至有文件记录到有鬼蝠魟一口气来了场数百公里的旅程。 这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乔许.史都华(Josh Stewart),同时也是圣地牙哥斯克里普斯海洋研究所(Scripps Institution of Oceanography)的博士后研究生,在访谈时提到:「我们原本假设它们的行为跟那些大型远洋物种相同。」 不过当希图尔特与同事利用卫星追踪在墨西哥与印尼标记好的18只鬼蝠魟六个月之后,他们发现情况跟原本假设可说是大相径庭──鬼蝠魟真正的生活圈小多了。 这份发表在《生物保育》期刊(Biological Conservation)的卫星追踪资料指出,每一个观测点所记录到的鬼蝠魟,约九成五的时间,活动范围几乎不会超过220平方公里的区域海域。举例来说,在墨西哥太平洋侧离岸约600公里的雷维利亚希赫多群岛(Revillagigedo Islands)附近所标记的一群鬼蝠魟,从来不曾试图靠近或者远离海岸。 而在研究人员分析从已标记鬼蝠魟身上采取微量肌肉组织后发现,不同地域的鬼蝠魟有着个别的遗传结构与饮食习惯,一举推翻了过去认为不同亚群的鬼蝠魟会到处迁徙交流与杂交的说法,现在看来长途旅行对鬼蝠魟而言反而较为罕见,而且即便远行也不会与其他族群基因交流。 法国欧洲大学海洋研究所(Institut Universitaire Européen de la Mer)的鬼蝠魟专家───莉迪.库蒂里耶(Lydie Couturier)虽未参与此次研究,不过对于这个结果依然深感震惊:「这实在太惊人了,尤其是墨西哥不同族群间的重叠程度竟然低于预期。」 对鬼蝠魟来说,比起旅行还是宅在家最棒了:科学家发现大洋型鬼蝠魟(Manta birostris, oceanic manta rays)通常生活于当地且彼此独立的亚群(subpopulation)之中,换言之「小家庭」的概念才更贴近鬼蝠魟自然情况下的实情,有鉴于此,保育人员需要改变当前的保育策略来符合这样的生物特性。 抢救大鱼 库蒂里耶与史都华指出,这份研究结果对于鬼蝠魟保育现况有着重大影响。鬼蝠魟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Red List)中属于易危物种(Vulnerable),也就是在中期内如果状况没有改善,就很有可能迈入灭绝。而鬼蝠魟的主要危机其来有二,包含了渔业混获(btcatch,也就是误捕)与为了取得鳃板(gill plates)制成中药而蓄意捕捞。 (编按: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情况在台湾与其他地区比例并不相同。 东南亚与南亚传统上原本就有食用蝠魟肉的习惯,同时也会利用皮革与油脂修补船只,然而传统渔猎尚在蝠魟可以负担的利用范围之内。但近十年来谣传鳃板能作为中药治癌抗煞,因此中国对于鳃板的需求大幅提升,利之所趋促使了其他国家蓄意猎捕蝠魟输往广东,好比斯里兰卡、印度、秘鲁、印尼与中国就是猎捕蝠魟前五大国,占了95%的蝠魟渔猎总量。这使得原本就因为1960年代始渔具进步而饱受渔猎压力的蝠魟数量巨幅下降,在许多海域甚至消失无踪。 除此之外,一如所有软骨鱼面临的猎捕危机,在鱼翅以外,软骨亦被提炼出硫酸软骨素(Chondroitin sulfate ),搭配葡萄糖胺一同做成保健食品销往日本与欧美各国。 而在台湾的渔业现况里,蝠魟并不是目标鱼种,因此绝大多数所见猎捕上岸的蝠魟多是因为误触猎捕其他鱼类所用如流网、围网或定置网等网具,发现时通常已经死亡,基于不浪费的心态运回港口加减卖,鱼肉打碎作为养殖业饲料,最有市场价值的鳃板反而常被弃置。) 史都华解释:「这么说好了,假使我们每年从整个印度西太平洋的整个族群中猎捕10到100条鬼蝠魟,说实在的并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如果它们不是同一个族群,而是许多许多在地的小族群,相同的猎捕数量等于每年移除了一半的族群数。」 (编按:问题的严重程度在于基因多样性的差异。当大家隶属于同一个族群,好比整个印度西太平洋的鬼蝠魟都会相互交流,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一整个大族群视为一个拥有一万元(所有的鬼蝠魟数量)的基因金库,因此从中提领一百元(猎捕的鬼蝠魟数量)并不会对整体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实际上情况是,不同地区的鬼蝠魟是不同小家庭各自群聚,彼此不相往来,那么这个金库的大小可能只有一千元的额度,而且由于罕有杂交情况,不同家庭的鬼蝠魟会累积遗传差异,也就是不同金库的钞票并不是同一种货币,因此从中提领一百元就会造成相当比例独特基因的损失。) 不过矛盾的是,这种看似脆弱的定居型态也是有好处的──倘若能促使在地居民与地方政府重视保育,加强对地方海域的管理,那么定居反而降低了外来渔猎的威胁。 目前大洋型鬼蝠魟主要受到两条国际公约的保护,其一是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负责管理蝠魟产制品的国际贸易;其二是提供了国际间结缔保育协约架构的波昂公约(Convention on Migratory Species, CMS),负责国际间迁徙物种相关保育规范。 (编按:以台湾目前法规而言,从2016年七月开始实施《鬼蝠魟渔获管制措施》,渔民不论是目标或是混获捕获鬼蝠魟,返港时均需填表通报当地渔业主管机关、渔业署及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水产资源研究室,并滞留鱼体24小时等待学术采样完成之后,才得以贩售与使用鱼体,违者依《渔业法》开罚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换句话说,只要确实通报与滞留鱼体提供学术采样,鬼蝠魟在我国利用于法规方面并没有其他疑虑。) 史都华说道:「两项协约都有各自的效益,然而碍于涉及的国家实在太多,协约事项难以强力执行。在地方与区域的协议上,如果有愈少利害关系者,要落实保育方法也就愈快。」 非营利组织鬼蝠魟信托基金(Manta Trust)创办者兼执行长──盖.史蒂芬(Guy Stevens)进一步说明:「一旦我们能意识到在墨西哥海域的鬼蝠魟族群是各自独立的,便能督促督促墨西哥政府独自处理好鬼蝠魟的保护工作,让它们自然繁殖以达到维持族群数量的效果,而不需要仰赖国际间数个国家的合作。」该组织亦资助此次研究。 像这样在地化的保育手法已经有一些成功的案例,例如在2013年,鬼蝠魟信托与其他保育组织携手合作,联合印尼东北方的四王群岛(Raja Ampat)地方政府打造印尼第一个鲨鱼与鬼蝠魟保护区。 而在保育之外,还有许多研究工作尚待完成,尤其是在众多滤食动物都选择远距离迁移的情况下,鬼蝠魟为何与众不同?史都华另一份出版在2016年五月出版的《动物学》期刊(Zoology)的研究指出,相较于长途跋涉,鬼蝠魟反而会周期性的垂直迁徙,来增加它们饮食的多样性。不过这个说法尚未证实,除非有影像纪录到鬼蝠魟有这样的觅食行为──这就是另一份由国家地理赞助的动物影像纪录计划啦。 参考资料: Stewart, Joshua D., et al. “Deep-water feeding and behavioral plasticity in Manta birostris |